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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与质量管理处

发布时间:

2008/07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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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75

业务与质量管理处(应急管理办公室)(简称:业务处)
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中心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,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间的工作;组织制订中心业务技术发展计划、规划、总结、业务工作评价方案;组织中心层面的业务调研与分析材料的编写;

(二)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与中心决议,对爱国卫生、疾控机构等级评审、对口支援等工作和项目实施管理,推进相关业务工作,开展相关技术指导;

(三)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,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,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、预案,及时组织事件的应急处理,实施事件的全流程管理;

(四)按照规范化、标准化、模块化的建设标准,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,开展队伍管理,组织实施应急培训、演练;协调应急物资储备及技术支持,对下级机构开展技术指导;组织推动卫生应急专家办的相关工作;

(五)负责中心质量管理工作,管理并维护中心质量管理体系,确保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,实现中心质量方针和目标;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;

(六)实施中心实验室认可、实验室资质认定等实验室相关资质的管理与维护;

(七)开展中心实验室(含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)生物安全管理,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,掌握中心生物安全样本和菌毒种的情况,监督各部门做好保存和运输等工作。指导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;

(八)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方式

负责人:杨长虹  联系电话:02885587019

联系电话

028-85580303

周一至周五 9:00-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