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
毒理检验所

发布时间:

2008/07/15

浏览次数:

15947

毒理检验所(毒理研究所) (简称:毒理所)
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健康相关产品的毒理学、功能学检验工作;

(二)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的毒理实验工作;

(三)承担全省实验动物质量和环境的检测工作;

(四)负责毒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;

(五)开展毒理相关科学研究;

(六)参与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;

(七)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方式

负责人:刘科亮  联系电话:028 85583591

联系电话

028-85580303

周一至周五 9:00-17:00